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源【2023】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入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有关电力交易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