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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按年度对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估和考核结果。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各类能源规划和经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本区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并按年度制...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20170804(1) 发布时间:2017-8-04 | 云展网电子杂志制作 用户案例 其他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20170804(1) 关注 鸽子 粉丝: 0 云展网——上百万用户在此分享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