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六...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1990年1月1日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