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该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因栗子的外包装牛皮纸袋上写有“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2016年3月22日,杭州方林富炒货店受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
《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其立法本意是防止广告主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贬损其他经营者。但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简单化”倾向,造成个别广告...
《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其立法本意是防止广告主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贬损其他经营者。但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简单化”倾向,造成个别广告行政处罚案件存在“过罚失当”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告绝对化...
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责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A. 一倍以上二倍以下 B.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C. 一倍以上四倍以下 D.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
《指南》的调整范围是《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指南》要求,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应当坚持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的监管执法活动中,要结合广告内容、具体语境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答案 解析 null 本题来源 题目:(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词宣传产品,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考核试卷-附答案 收藏 反馈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以下是对此规定的详细解读:法规1 一、立法用意 规范市场行为:通过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避免广告主在宣传中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保护消费者权益:绝对化用语往往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中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些被定义为极限词语,其使用在广告中受到严格限制。广告中应避免使用顶级、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
1材料一: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告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该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材料二:因栗子的外包装牛皮纸袋上写有“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杭州...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广告里这样用不违法!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发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