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其立法本意是防止广告主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贬损其他经营者。但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简单化”倾向,造成个别广告行政处罚案件存在“过罚失当”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告绝对化...
《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其立法本意是防止广告主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贬损其他经营者。但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简单化”倾向,造成个别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
一、本指南旨在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提供指引,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参考适用。 二、本指南所称广告绝对化用语,是指《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商业广告开展监管执法,应当坚...
《指南》的调整范围是《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指南》要求,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应当坚持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的监管执法活动中,要结合广告内容、具体语境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不能使用极限广告词如下:1、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2、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3、第一品牌、金牌、名牌;4、优秀、最先、顶级、独家、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5、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广告不得有11类情形 《条例》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
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责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A. 一倍以上二倍以下 B.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C. 一倍以上四倍以下 D.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
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该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因栗子的外包装牛皮纸袋上写有“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2016年3月22日,杭州方林富炒货店受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要在宣传中避免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以及表达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但有以下情形是例外的—— 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未指向商品经营者所推销的商品,不适用《广告法》关于绝对化用语的规定:(一)仅表明商品经营者的服务态度或者经营理念、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