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更好地贯彻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总局明确了认定办法若干条款的处理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中文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七、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的时间。 八、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
七、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的时间。 八、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七、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的时间。 八、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更好地贯彻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总局明确了认定办法若干条款的处理意见,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的处理意见》(国税函[2010]13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以下简称《处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修改升级前,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销售额的监控,对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省国税局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2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中的“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按所属期2010年3月份(或1季度)为首个起始月份(或季度),连续不超过12月的经营期内执行。 二、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超标月份(或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