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国税发[2010]18号 【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代表机构暂行办法》对外国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的税收管理进行了规范,特别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代表机构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国税发[2010]1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国税函〔2010〕51号 2010.3.9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代表机构暂行办法》对外国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的税收管理进行了规范,特别在...
2010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对原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清理与更新。国税发[2010]18号文的生效日期追溯自2010年1月1日,该文件对代表机构的计税方法、申报纳税手续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