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0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文中所附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由市局统一印制,由征管处归口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1994年1月5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0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为了正确地使用好增值税专用发栗,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将国税发[1993]150号文转发给你们,希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加以贯彻。若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