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称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且转让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中国境内机构、场所财产,中国境内不动产,在中国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等(以下称中国应税财产)。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
本公告所称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且转让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中国境内机构、场所财产,中国境内不动产,在中国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等(以下称中国应税财产)。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境外企业(不含境外...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施行日期】2015.02.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12月01日起,本法规第八条条款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本法规第十三条条款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施行日期】2015.02.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
十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前发生但未作税务处理的事项,依据本公告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五条、第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六条第(三)、(四)、...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7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 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