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当报送的资料有( )。 A.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6-17】 第十七条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施行日期】2015.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
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第十七条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第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2014-12-07 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7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2014-12-07 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7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 A.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7号文《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2014.12.7 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7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2-7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467 评论人次: 4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