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2012-12-27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
这里有一份不错的资源 点击[201212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doc]即可获取~ 你觉得这个资源能帮到你不,要是还有其他资源需求,尽管告诉我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27日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统一接受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错 反馈 收藏 ...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件)等的精神,税务总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既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又在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参照本办法联合...
百度试题 题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对 反馈 收藏
题目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A.对B.错C.答案:错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 ...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 刘宝柱 一、57号公告出台背景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来按独立核算三个条件确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标准,实行法人所得税,即法人下设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法人汇总纳税。按照目前的财政体制,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中央与地方共享,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