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
附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
(五)取消《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89)国税地字140号)第四条“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为照顾其实际情况,对纳税人纳税...
附件:如文 一九九○年三月九日 国家税务局文件 (89)国税地字第140号 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 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为了便于各地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我局根据各地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拟...
各市、地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1989年12月21日国税地字[1989]140号《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为照顾有些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
市税三字[1990]81号1990-01-25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40号《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有偿使用的土地如何征税问题 ...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0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暂就房屋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油库、炸药库的防火、防爆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 2011-08-17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009-09-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
为了便于各地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我局根据各地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拟定了《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研究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
附件: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