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地表距进风井口和平硐口50m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二)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或者未采取有效...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2年7月8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 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小于30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米且未在此翼设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4月23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地表距进风井口和平硐口50m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二)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或者未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4月23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地表距进风井口和平硐口50m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二)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或者...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经应急管理部同意,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同时废止。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 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小于30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米且未在此翼设置安全出口; ...
矿安〔2024〕41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的通知 2024.4.23 矿安〔2024〕41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的通知 2024.4.23 .doc 矿安〔2024〕41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的规定,边坡存在下列()情形的,构成重大事故隐患。A. 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采场边坡进行在线监测 B. 高度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边坡建立边坡稳定监测 C. 未关闭、破坏监测系统或者隐瞒、篡改、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本通知迅速转发至旗县应急管理部门及辖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