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针政策:根据材料“与苏联、保加利亚、朝鲜、越南等10个人民民主国家建交”、“与挪威、南斯拉夫、阿富汗、尼泊尔、埃及、叙利亚、也门等9国建交,同英国、荷兰建立了代办级外交关系”可分析出“一边倒”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结合万隆会议可得出,“求同存异”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