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开放档案的方针,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提前开放,涉及国防、外交、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