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0]6号2020.03.23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
财会〔2020〕6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
第三,印发《通知》是规范电子会计凭证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工作的需要。随着电子发票等电子会计凭证的试...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及时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对直接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纸质打印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而不保存电子会计凭证原件的错误行为进行纠正,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不太理解这个政策,请老...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等电子会计凭证。 A.电子客票 B.电子行程单 C.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 D.银行电子回单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2020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
财会[2020]6号 2020-03-23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0年3月23日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docx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0年3月23日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