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我局编制了《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3年第4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现将《法律、行...
(2023年第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我局编制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证书》《国家重点保护...
2023年第16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成立野生植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草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将第一届野生植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草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方案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
2023年第13号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作以下修改: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事项中的“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是”修改为“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删除该事项中“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各项下的具体内容,...
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全国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 财政部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号)临时使用林地不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一、海关总署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特许检疫审批;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林草部门植物检疫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从国外引进农业和林草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 7日至2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报名邮箱地址:ghygcczhaopin@126.com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客观填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4月10日发布中标公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林草生态网络感知2023年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正式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务必于面试当日下午13:30前到场报到,进行资格复核,13:30前仍未到场视为个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国林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4号楼)(按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相应候考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