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修订草案相比现行法更强调军人地位的保障,提出要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一部分,草案做了补充,即国家建立与军事职业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军人待遇保障制度。 修订草案第10章《军人的义务和权益》第62条将现行法中的“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尊重”中的“尊重”一词进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