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2022年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促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 一、对《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3年1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
第三十条修改为:“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处理权限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处理机关;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处理机关。” (三)根...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规章清理工作有关安排,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领域内现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等24部规章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附件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促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一、对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9年4月23日国家市场...
4.《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二、对4部规章予以废止 (一)废止《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 (二)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废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3月1日国家...
局长:张 工 2021 年 4 月 2 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7月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肖亚庆 2020年7月13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