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还应持有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4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条件。 4.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4.3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本导则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促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而制定。 本导则的附录A、B、C是规范性的附录。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