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使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保证外汇检查处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各中心支局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 三、县(市)级外汇支局的外汇检查处罚权,应逐级报上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