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6月20日(95)汇管函字第14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规范国内证券经营机构经营B股业务行为,加强对国内B股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机构分业管理的原则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 B 股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95〕汇管函字第 140 号 为规范国内证券经营机构经营 B 股业务行为,加强对国内 B 股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 关金融机构分业管理的原则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非银行金融机 构外汇业务管...
外币有价证券业务经营权的证券经营机构名录 二具有发行或代理发行集团内部企业外币有价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名录1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由年月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取代附件一具有发行或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 有价证券业务资格的...
未经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的金融机构不得开办B股业务。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视证券经营机构是否拥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发行或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有价证券的经营权,作为证券经营机构经营B股代理买卖及承销业务审查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迄今,共有90家中央及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