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2023年药品目录》...
《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各地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全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原《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药采购中心、异地就医结算中心: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一、背景依据 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 二、目标任务 按国家要求调整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 三、主要内容 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完善本市门诊特殊病等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2023年药品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
一、全面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调出的药品不再执行。二、明确医保管理相关政策 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现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104号)(以下简称《2023年药品目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济源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鲁医保发(2023)11号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以此为准) 鲁医保发(2023)11号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以此为准).pdf 分享二维码:
(湘医保发〔2023〕13号)《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年)》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701 次版权所有: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联系电话:0731-28221326 0731-28209186 中文域名: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公益 株洲市儿童医院.公益...
一是全面执行国家新版目录。《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闽医保〔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同时废止。纳入我省工伤保险可支付的药品范围与我省基本医保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