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 2002年12月23日印发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规定 500万 费率为 0.8%,再下浮20%,计算公式为=5000000*0.008*(1-0.2)=3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