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以下事项认真贯彻实施。一、抓紧调整实施标准。各地要对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印发给你...
各地要在本地区实施标准印发后1个月之内,将超出《国家标准2023》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事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说明超标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确保服务有效落实。各地要加强人员、财力、设施等要素保障,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确保《国家...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以下事项认真贯彻实施。 一、抓紧调整实施标准。各地要对照《国家标准2023》,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各地区实施标准要于今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并及时...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3〕1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以下事项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效落实支出责任。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安排经费,区级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各区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经费,相关收支缺口除部分资本性支出通过依法发行地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以下事项认真贯彻实施。
五、加强标准监测评估。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以下事项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