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卫生部于2007年1月1 9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政法发(2007]28号)同时废止。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委对原卫生部于2007年1月19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政法发〔2007〕28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建立...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委对原卫生部于2007年1月19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政法发〔2007〕28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建立...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03-01 [4]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2013-12-27 [5]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
一、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以下简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建立商业贿赂...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2月25日 规定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 一、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