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医保办发〔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中国医疗保障官方...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的管理和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包括官方标志和官方徽标(以下统称医保官方标识)。 第三条医保官方标识主要使用于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相关机构的办公场所,所属的官方网站、移动应用软件、信息系统,制发的文书、单证、标记,公务活动中使用的物品以及人员的...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的管理和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包括官方标志和官方徽标(以下统称医保官方标识)。 第三条医保官方标识主要使用于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相关机构的办公场所,所属的官方网站、移动应用软件、信息系统,制发的文书、单证、标记,公务活动中使用的物品以及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