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