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94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医字[2023]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我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 无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被引量: ...
国卫医政发〔202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多...
一、修订背景 为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手术管理、规范手术行为,我委于2012年制定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指导医疗机构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委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按照...
(来源: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原标题:《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解读及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 ↑ 点击上方“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关注我们 一、修订背景 为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手术管理、规范手术行为,我委于2012年制定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
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手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我委组织修订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