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以下称作《通知》),对中央企业提出了贸易业务“十不准”。这一政策实行以来,不仅是在业内广为人知,与央企相关业务关联者更受到了不小影响。 实际上,在此之前,国家层面以及各级地方国资委都在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监管...
回复@赤曌: 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严禁各类虚假贸易业务的开展,并三令五申如企业再发生虚假贸易,则涉及企业就地免职,免职后再查。国资委继续紧盯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问题,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并强...
作者: $建发股份(SH600153)$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刷屏了。 具体包括: 1.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 2.不准参与特定利益关系企业间开展的无商业目的的贸易业务 3.不准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 4.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