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确认,确属《规范意见》规范范围内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股东收购其所持股权时,原则上按不高于所持股企业上一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值确定收购价格。 四、国有企业改制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经核查,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违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印发以来,有关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反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需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需清退或转让股权的...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逐步到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逐步健全,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使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进入了全新阶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推动中央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推进省属企业规范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
(六)国有企业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制度建设; (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 (八)其它需要指导和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 市国资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区县国资委应当根据国有资...
(三)指导监督市(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董事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制度;推动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自主创新和资源整合。 (四)指导监督市(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开展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管理、国有股权管理、清...
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推动中央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
(六)国有企业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制度建设; (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 (八)其它需要指导和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市国资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区县国资委应当根据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