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施行,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产者将遭受20万元以上重罚 2017年 7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并自2017年10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删除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