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0年7、8、9三个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工作由文化部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联合进行。 要通过从严治理,取缔非法经营和严重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一步明确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应具备的条件,大力压缩经营场所的数量,切实加强监督管...
二、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各地要立即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不得审批现有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增添或更新任何类型的电子游戏设备。 三、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除由文化部门会同公安、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处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或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00(000)020 【摘要】国办发[20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文化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
项治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文化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关于开 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