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3年2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2003年2月17日)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
国务院办公厅(章) 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工作,推进债转股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不良金融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实施债转股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8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对该减免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