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贯彻落实《⾦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为,促进⾦融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加强财政部门对转让⾏为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明确职责,做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作 《办法》规定了⾦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
(一)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金融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所管理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实施办法,并报我部备案。 (二)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办法》。各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进金融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加强财政部门对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做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办法》规定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程序,明确了财政部门、国有及...
一、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现确定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为我省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和承担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要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执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接受省财政厅...
应根据工作实际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有关情况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附件:1、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题词:转发国有资产转让通知 抄报:财政部 青岛市财政局办公室2011年7月13日印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进一步规范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将《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市财政局和国...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要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执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接受省财政厅的日常监督管理。二、严格控制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直接协议转让的范围,切实执行进场交易制度。涉及省直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和涉及重点行业、重点子公司的重大国有资产转让,或者导致转让标的企业所持金融企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做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办法》规定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程序,明确了财政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产权交易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把关严格、监管有力”的原则,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改...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金[2009]17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进金融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加强财政部门对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