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工人异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2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第九条 工人退休生活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
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是国务院于1981年11月07日发布,自1981年11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于一九七九年六月二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已有大量年老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办理了退休、退职,从而使企业的劳动力得到了更新。...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发。共14条。主要内容有: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应该退休。退休以后,每月按规定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是1978年5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中文名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颁布时间 1978年5月24日 颁布单位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现行有效)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的退休条件是 A.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B.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获得全国劳动...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侯,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