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是国务院于1983年11月19日发布,自1983年11月1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近年来,一些农村社队、国家企事业单位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买卖、租赁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土地的情况不断发生。在一些城市郊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一些农村社队把土地当作商品买卖、租赁,捞取大量钱款和物资。有...
【买卖租赁】国务院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法规分类号】112401198304【标题】国务院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1983/11/19【实施日期】1983/11/19【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农牧渔业【文号】【题注】【正文】近年来,一些农村社队,国家企事业单位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对买卖、租赁土地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宣传贯彻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宣传保护土地的重大意义,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同买卖、租赁土地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各地要对买卖、租赁土地等非法活动,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违法和指使违法的典型...
国务院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 (1983年11月19日)近年来,一些农村社队、国家企事业单位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买卖、租赁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土地的情况不断发生。在一些城市郊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一些农村社队把土地当作商品买卖、租赁,捞取大量钱款和物资。有的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几百元、几千元、上万元,有...
《国务院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是国务院发布的文件,成文日期是1983年11月19日。文件全文 近年来,一些农村社队、国家企事业单位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买卖、租赁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土地的情况不断发生。在一些城市郊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一些农村社队把土地当作商品买卖、租赁,捞取大量钱款和物资。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