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备案管理办法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二、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合并,作为第一款:“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备案管理办法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二、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合并,作为第一款:“医疗...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备案管理办法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二、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合并,作为第一款:“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医疗器械...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国务院决定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临床试验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通报临...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05-20 07:01:34 看看新闻Knews综合关键词: 李克强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朝闻天下央视新闻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临床试验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提出,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由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的管理,保障医疗...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是国务院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的决定。由国务院于2017年5月19日发布并实施。政策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0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 2017年5月4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