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这一修改给中国保险业可能带来的影响有()①...
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文件全文 编辑 语音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06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公布 根据2012年3月...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 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本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第630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 2012年12月1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
正1.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630号公布2.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是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基本信息中文名称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 实施日期 2013年3月1日 发布单位 国务院 类型 国家规定 目录 1文件背景 2文件全文编辑本段 文件背景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