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1982年9月20日发布 〔1982〕28号) 第一条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信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巩固国防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使通信畅通无阻,必须确保通信线路安全。 第二条邮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1982年9月20日发布 〔1982〕28号 第一条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信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巩固国防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使通信畅通无阻,必须确保通信线路安全。 第二条邮电、铁路、军队等部门的各种通信线路设备,都适用本规定。通信...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1982年9月20日发布 〔1982〕28号) 第一条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信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巩固国防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使通信畅通无阻,必须确保通信线路安全。 第二条邮电、铁路、军队等部门的各种通信线路设备,都适用本规定。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1982年9月20日,国务院 中央军委 第一条 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信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巩固国防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使通信畅通无阻,必须确保通信线路安全。 第二条 邮电、铁路、军队等部门的各种通信线路设备,都适用本规定。通...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1982年9月20日发布 〔1982〕28号) 第一条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信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巩固国防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使通信畅通无阻,必须确保通信线路安全。 第二条邮电、铁路、军队等部门的各种通信线路设备,都适用本规定。
【颁布部门】国务院、中央军委 【颁布日期】1982.09.20 【实施日期】1982.09.20 【有效性】有效 规定全文 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第一条 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信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巩固国防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使通信畅通无阻,必须确保通信线路安全。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