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3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2]16 号),结合学院校历,现将 2023 年清明 节放假时间等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4 月 5 日(星期三)放假一天.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 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