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国办发〔202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国办发【2021年】22号文件O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房地产政策以另外一种形式松绑……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
2021年6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以下简称国办22号文件),2021年7月22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省委、省政府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十分重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全文)(国办发〔2021〕22号),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本报告提供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对于各地方政府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督查。各地也要参照《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加快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22.《若干意见》发布后,如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 答:新政策出台后,为实现新旧政策无缝衔接、顺畅运行,区分以下...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产业园区可将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从7%提高到15%,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非居住类土地和房屋改建的租赁住房,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