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既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国办发明电〔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冠病毒无症状...
国办发明电[2020]13号 首发有效 实施4年236天 关联清单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关于对已经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进行梳理评估,对不符合意见要求的及时规范的有关要求,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