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
前言 今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件),学习贯彻好文件精神,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与时俱进,是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当前的首要任务。 结合文件精神学习,既要深刻领会文件的重要意义,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更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