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主要是民企参与投标总量,年度中标总额35% 左右,而非单个项目。
对口管招投标的发改委出的文,招标文件直接把项目公司股权占比要求写上去就行,不会有人要求你解释招标歧视的。PPP本来是公私合营,但目前很多都是“私”都是地方平台公司在扮演。民企的确有持续经营、跑路的隐患,但可能上头也担心地方财政能不能持续经营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