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S0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