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下列关于追征税款的表述中,符合《税收征管法》的有( )。 A.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B.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款的,且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