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一个投融资协议,其中未约定回购权的行使期限。投资人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发现目标公司未能达到预期业绩,于是要求行使回购权。根据最高院的新观点,投资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即不超过6个月)行使回购权。如果投资人在超过6个月后才提出回购请...
如当事人就股权回购请求的行使期限有明确约定的,认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超过期限未请求对方回购的,可视为放弃回购的权利或选择了继续持有股权;无明确约定的,投资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权,为稳定公司经营的商业预期,审判工作中对合理期间的认定以不超过 6 个月为宜。 该法答网意见出台颇为突然,犹如在创投圈扔了一颗...
1年内), 投资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行使回购权, 尽管上述答问中的最高院法官认为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 但根据已有的相关司法判例支持过1年左右的时间更何况6个月的时限确实过短,法院仍有可能会支持, 但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
从答疑意见来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认为,案涉回购权属于形成权,受合理期间的限制,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回购期间的情况下,以6个月为宜。本院同时注意到:从文义上看,意见从未禁止法官在个案中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合理期间超过6个月;只是强调,从稳定公司经营的商业预期的角度,认定不超过6个月更为适宜、适当。从用词看,“为...
对赌协议”对回购权行使期限无约定的情况下,行使回购权的合理期限以不超过6个月为宜。
假设有一个投融资协议,其中未约定回购权的行使期限。投资人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发现目标公司未能达到预期业绩,于是要求行使回购权。 根据最高院的新观点,投资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即不超过6个月)行使回购权。 如果投资人在超过6个月后才提出回购请求,那么其请求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这意味着,如未约定回购期间,投资人在回购条件触发后6个月内没有发出回购通知行使回购权,可能会丧失回购的权利。1.答疑意见是否等同于法律规定?答疑意见已明确“咨询仅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不得涉及具体案件,答疑意见仅供学习、研究和参考使用。”故答疑意见并不属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强制性规范,不具有强制适用的...
投资方在该3个月内请求对方回购的,应当从请求之次日计算诉讼时效。2.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投资方请求对方回购的期间,那么应在合理期间内行使权利,为稳定公司经营的商业预期,审判工作中对合理期间的认定以不超过6个月为宜。诉讼时效从6个月之内、提出请求之次日起算。
“6个月”的法律依据 📜那么,“6个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即使回购权是形成权,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形成权的行权期限(除斥期间)为一年做兜底性规定,而是列举式在解除权、撤销权等对应条款中规定了一年。所以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若在某具体案件中,法院认定回购权是形成权,那是否可以依照自由裁量权确定...
1. 合理期限的认定: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回购权的行使期限,那么为了稳定公司经营的商业预期,审判工作中对合理期间的认定通常以不超过6个月为宜。这一认定标准既考虑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也兼顾了投资人的合理利益。 2. 诉讼时效的起算:在合理期限内(或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回购请求的,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