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迈出关键一步。智能网联汽车系统复杂、应用场景复杂,需要实现人、车、路、云等多要素的...
交通运输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
交通运输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行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
四部委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由内蒙古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于2023-11-17,产业类型包括: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项目类别包括:项目认定/申报、标准化,政策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行业组织和技术服务...
近日,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具备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高度自动驾驶)驾驶自动化功能的汽车在限定区域上路通行试点。 《通知》首次明确了L3/L4级高阶自动驾驶的路权责任划分,根据事故类型,判定和分配四大主体(制造方、自动驾驶技术开发方、车辆运营方和安全员)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