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帝共治制指罗马帝国在公元293年开始实行的四个皇帝共同治理帝国的政体。由戴克里先提出并实施,将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每部分由一位皇帝管辖,称为“奥古斯都”,每位奥古斯都再指定一位助手和继承人,称为“恺撒”。尽管“四帝共治”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统一,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戴克里先绝对的
所以,他创新了一个四帝共治制的治理模式:两位最高级的领导人(或称正帝)任职为奥古斯都及两位次级...
虽然从立意来说,四帝共治与三权分立都有制衡权力的意思在里面,但是三权分立是一个政府下的三个机构(...
四帝分治就是一个政府管不过来,分四个政府三权分立,三权都在一个政府。
虽然从立意来说,四帝共治与三权分立都有制衡权力的意思在里面,但是三权分立是一个政府下的三个机构(...
虽然从立意来说,四帝共治与三权分立都有制衡权力的意思在里面,但是三权分立是一个政府下的三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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